监察御史袁守一复表弹元忠曰:“重俊乃陛下之子,如同昭宪;元忠非勋非戚,焉得独漏酷刑!”甲辰,又贬元忠务川尉。
庚寅,敕改诸州复兴寺、观为龙兴,自今奏事不得言复兴。右补阙权若讷上疏,觉得:“天、地、日、月等字皆则天能事,贼臣敬晖等轻紊前规;今削之无益于淳化,存之有光于孝理。又,神龙元年制书,一事以上,并依贞观故事,岂可近舍母范,远尊祖德!”疏奏,手制褒美。
壬戌,改左、右羽林千骑为万骑。
太子兵所经诸门守者皆坐流;韦氏之党奏请悉诛之,上更命法司推断。大理卿宋城郑惟忠曰:“大狱始决,民气未安,若复有改推,则反仄者众矣。”上乃止。
初,右台大夫苏珦治太子重俊之党,囚有引相王者,珦密为之申理,上乃不问。自是安乐公主及兵部尚书宗楚客日夜谋谮相王,使侍御史冉祖雍等诬奏相王及承平公主,云“与重俊通谋,请收付制狱。”上召吏部侍郎兼御史中丞萧至忠,使鞫之。至忠泣曰:“陛下富有四海,不能容一弟一妹,而令人罗织害之乎!相王昔为皇嗣,固请于则天,以天下让陛下,累日不食,此海内所知。何仍旧祖雍一言而疑之!”上素和睦,遂寝其事。
顷之,楚客又令袁守一奏言:“则天昔在三阳宫不豫,狄仁杰奏请陛下监国,元忠密奏觉得不成,此则元忠怀逆日久,请加严诛!”上谓杨再思等曰:“以朕思之,人臣事主,必在一心;岂有主上小疾,遽请太子知事!此乃仁杰欲树私恩,未见元忠有失。守一欲借前事以陷元忠,其可乎!”楚客乃止。
八月,戊寅,皇后及王公已下表上尊号曰应天神龙天子,改玄武门为神武门,楼为制胜楼。宗楚客又帅百官表请加皇后尊号曰顺天翊圣皇后。上并许之。
襄邑尉襄阳席豫闻安乐公主求为太女,叹曰:“梅福讥切王氏,独何人哉!”乃上书请立太子,言甚深切。承平公主欲表为谏官。豫耻之,逃去。
东宫僚属无敢近太子尸者,唯永和县丞宁嘉勖解衣裹太子首号哭,贬兴平丞。
寺人左监门大将军薛思简等有庞于安乐公主,纵暴犯警,传弓奏请诛之,御史大夫窦从一惧,固止之。时寺人用事,从一为雍州刺史及御史大夫,误见讼者不必,必曲加承接。
姚巂道讨击使、监察御史晋昌唐九征击姚州叛蛮,破之,斩获三千馀人。
右补阙浚仪吴兢闻祖雍之谋,上疏,觉得:自文明以来,国之祚胤,不断如线,陛下龙兴,恩及九族,求之瘴海,升之阙庭。况相王同气嫡亲,六合无贰,而贼臣日夜连谋,乃欲陷之极法;祸乱之根,将由此始。夫任以权则虽疏必重,夺其势则虽亲必轻。自古委信异姓,猜忌骨肉,以覆国亡家者,多少人矣!况国度枝叶无几,陛下登极未久,而一子以弄兵受诛,一子以愆违远窜,惟馀一弟朝夕摆布,尺布斗粟之讥,不成不慎,《青蝇》之诗,良可畏也!
六月,丁卯朔,日有食之。
赠武三思太尉、梁宣王,武崇训开府仪同三司、鲁忠王。安乐公主请用永泰公主故事,以崇训墓为陵。给事中卢粲驳之,觉得:“永泰事出特恩,今鲁王主婿,不成为比。”上手敕曰:“安乐与永泰无异,同穴之义,今古不殊。”粲又奏,觉得:“陛下以膝下之爱施及其夫,岂可使高低无辨,君臣一贯哉!”上乃从之。公主怒,出粲为陈州刺史。
初,右仆射、中书令魏元忠以武三思擅权,意常愤郁。及太子重俊起兵,遇元忠子太仆少卿升于永安门,胁以自随,太子死,升为乱兵所杀。元忠扬言曰:“元恶已死,虽鼎镬何伤!但惜太子陨没耳!”上以其有功,且为高宗、武后所重,故释不问。兵部尚书宗楚客、太府卿纪处讷等共证元忠,云“与太子通谋,请夷其三族。”制不准。元忠惧,表请解官爵,以散秩还第。丙戌,上手敕听解仆射,以特进、齐公致仕,仍朝朔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