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未,吐蕃围小勃律王没谨忙,谨忙求救于北庭节度使张嵩曰:“勃律,唐之西门,勃律亡则西域皆为吐蕃矣。”嵩乃遣疏勒副使张思礼将蕃、汉步骑四千人救之,日夜倍道,与谨忙合击吐蕃,大破之,斩获数万。自是累岁吐蕃不敢犯边。
壬子,祭后土于汾阴。乙卯,贬平遥令王同庆为赣尉,坐广为储偫,滋扰百姓也。
仲春,戊寅,上至东都。
先是,吐谷浑畏吐蕃之强,附之者数年,玄月,壬申,帅众诣沙州降,河西节度使张敬忠抚纳之。
戊子,命尚书左丞萧嵩与京兆、蒲、同、岐、华州长官选府兵及白丁一十二万,谓之“长从宿卫”,一年两番,州县毋得杂役使。
初,监察御史濮阳杜暹因按事至突骑施,突骑施馈之金,暹固辞。摆布曰:“君寄身异域,不宜逆其情。”乃受之,埋于幕下,出境,移牒令取之。虏大惊,度碛追之,不及。及安西都护阙,或荐暹往使安西,人服其清慎。时暹自给事中居母忧。
丁未,梁文献公姚崇薨,遗令:“佛以清净慈悲为本,而愚者写经造像,冀以求福。昔周、齐分据天下,周则毁经像而修甲兵,齐则崇塔庙而驰刑政,一朝合战,齐灭周兴。近者诸武、诸韦,造寺度人,不成胜纪,无救族诛。汝曹勿效后代子毕生不寤,追荐冥福。羽士见僧赢利,效其所为,尤不成延之于家。当永为后法!”
己亥,敕:“宗室、外戚、驸马,非嫡亲毋得往还;其卜相占候之人,皆不得出入百官之家。”
王怡汉权楚璧狱,连逮甚众,久之不决;上乃以开府仪同三司宋瓃为西京留守。瓃至,止诛同谋数人,馀皆奏原之。
秋,八月,癸卯,敕:“前令检括逃人,虑成滋扰。天下大同,宜各从所乐,令地点州县安集,遂其生业。”
玄月,乙巳朔,日有食之。
初,上之诛韦氏也,王皇后颇预暗害,及即位数年,色衰爱弛。武惠妃有宠,阴怀倾夺之志。后心不平,时对上有不逊语。上愈不悦,密与秘书监姜皎谋今后无子废之,皎泄其言。嗣滕王峤,后之妹夫也,奏之。上怒,张嘉贞希旨构成其罪,云:“皎妄谈休咎。”甲戌,杖皎六十,流钦州,弟吏部侍郎晦贬春州司马;亲党坐流、死者数人,皎卒于道。
十仲春,甲午,上幸凤泉汤;戊申,还宫。
十一月,乙未,初令宰相共食实封三百户。
己巳,罢天兵、大武等军,以大同军为太原以北节度使,领太原、辽、石、岚、汾、代、忻、朔、蔚、云十州。
是岁,张说奏改政事堂曰中书门下,列五房于厥后,分掌庶政。
乙丑,收职田。亩率给仓粟二斗。
三月,庚午,车驾至京师。
庚申,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王晙坐党引疏族,贬蕲州刺史。
冬,十月,丁酉,上幸骊山,作温泉宫;甲寅,还宫。
夏,四月,甲子,以吏部尚书王晙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
康待宾馀党康愿子反,自称可汗;张说出兵催讨擒之,其党悉平。徙河曲六州残胡五万馀口于许、汝、唐、邓、仙、豫等州,空河南、朔方千里之地。
开元十二年甲子,公元七二四年春,三月,甲子,起暹为安西副多数护、碛西节度等使。
十仲春,庚子,以十姓可汗阿史那怀道女为交河公主,嫁突骑施可汗苏禄。
庚午,赦天下。
是岁,诸王为都督、刺史者,悉派遣京师。
大将幸晋阳,因还长安。张说言于上曰:“汾阴睢上有汉家后土祠,其礼久废;陛下宜因巡幸修之,为农祈谷。”上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