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洞玄指略 > 第十九章:诸法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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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后多闻,知识染爱憎,

人有人言,兽有兽语,如是法例,即六合法例,鬼类之类,各自交换,亦系法例,缘性不等,境地不对,比方耳不能见色,目不能听声,缘性不对,境地不交,故无所见,比方鬼灵观人,见人身之光色,若民气明,坦开阔荡,浩然正气,恢宏浩大,于灵眼中,见此人则如见日月

初心如婴儿,纯洁而无染,

若离神通事,彼等则入死,

今此世人,应骂而实不敢骂,心性脆弱,极爱脸皮,略微违拗,肝火即生,若不现怒,则藏歹心,口蜜腹剑,待时抨击,心中苦毒,肮脏若此,有德者怜,亦不敢近。

不为无私活,亦不为愿忙,

无愿至真智,无量慧海性,

人间世人,虽本身是男是女,而自不知因何生为此身,因何乃有此相,因何是此色彩,因何生到此家,因何故身生心,因何做此爱憎,如是人缘,皆不自知,而自发得有我,不思如是之因,爱好外寻内理,盖寻死之道也,是故说世人多为求死之辈,名为恐惧存亡者,诸法非道,能够入道耳,是故法无高低,皆归一处,能归与否,各凭行动。

多么为无上真人?

鬼中有神,神中有鬼,复有鬼神之类,诸仙修者,若不入道,亦有存亡,不脱烦恼,诸鬼灵类,无血肉身之所依托,以精魂依托于六合精气当中,彼精魂以内,有一线灵精,亦如人之元阳真气而实不及人元阳远矣。

修统统善法,无善亦没法,

叹:

是故圣贤布道,皆以教理,以德行为是,各种修身之法,只为安止其尘劳之心机罢了,若本无尘劳之心,则不须修身之法,其德行天然合道,身心天然成道。

是故,恒念初心,乃可进学,最后之道,在乎忏悔,忏其前过,悔于将来,永不犯失,如是静坐忏悔,乃为初学之道,心中罪恶,若纯粹乌有,不须意守,汝神自明,精气自运,不劳于心。

而鬼灵类属,不测圣贤妙意,虽俱日月之光,心藏而性敛,于幽灵复观,见如凡人光彩,若复深藏光彩,鬼灵之目,则不见人,此人仿佛隐身。

不时念畴昔,将来不胡涂。

统统休咎事,平心以对之,

答:业缘报时业缘消,入缘了缘名出入,比方病人服药,药入而病了,服药名为即坠,病了名为即出,业缘相报,一来一往,如是二物,比方药病,二物和合,一了无余。

德行之不达,道性之乌有,

人间法解难,莫要求神仙,

自五胡乱华已,隋唐乃立,新法成形,名为金丹,自此以往,古时丹道名为外丹术,金丹法名为内丹术,然人间外丹修炼之法,却至于灭亡殆尽,但是神妙灵药,纵神仙亦难求,秦皇汉武尽天下之力欲寻而不得,何况现在,世人德薄,谁有福德食用仙药?

不幸于心愿,损教者德行,

而彼鬼灵精,好逞弄神通,

彼等或自修灵魂,能飞游精力于彼精灵界中,能与鬼灵类交换,彼等以此为乐,不务正业,不求真道,以此为真,出错傍门,乃至正道。

此非隐身也,是灵目所不见之境地也,若于凡人眼界,鬼灵等类,目不见之,鬼灵之属于人而言,则是无存无有,亦如隐身不见,如是非藏匿不见,是人眼界与灵类境地不相对故。

答:善恶之报,二不相消,善恶同时报,善多则乐,恶多则苦,心若无慈,念佛非善,若问修福,不如悔过,如是大善,莫轻放之。

彼等鬼灵诸神,以神通为按照,若落空神通,或神力弱减,则是命元耗丧,彼等则惊骇,贪恐怕死,欺软怕硬,恃强凌弱,傲慢高傲,妒忌贪婪,各种劣性较着,逞强作死,疾坏灭,虽修善行,而无善性,所学德事,而无德行,千万年中,只为鬼灵,不成真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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