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黄帝内经 > 第78章 至真要大论篇第七十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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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伯曰:差同正法,待时而去也。《脉要》曰:“春不沉,夏不弦,冬不涩,秋不数,是谓四塞。沉甚曰病,弦甚曰病,涩甚曰病,数甚曰病,拜见曰病,复见曰病;未去而去曰病,去而不去曰病,反者死。”故曰:气之相守司也,如衡量之不得相失也。夫阴阳之气,平静则生化治,动则苛疾起。此之谓也。

帝曰:论言治寒以热,治热以寒,而方士不能废绳墨而更其道也。有病热者,寒之而热,有病寒者,热之而寒,二者皆在,新病复起,何如治?

岐伯曰:少阳太阴从本,少阴太阳从本从标,阳明厥阴,不从标本,从乎中也。故从本者,化生于本,从标本者,有标本之化,从中者,以中气为化也。

岐伯曰:厥阴司天,客胜则耳鸣掉眩,甚则咳;主胜则胸胁痛,舌难以言。

帝曰:六气标本,所从分歧何如?

帝曰:善。病当中外何如?

岐伯曰:时有常位,而气无必也。

帝曰:善。病生于本,余知之矣。生于标者,治之何如?

帝曰:非调气而得者,治之何如?有毒无毒,何先何后?愿闻其道。

帝曰:其逆从何如?

帝曰:善。六气之胜,何故候之?

帝曰:其脉至何如?

帝曰:气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缓急,方有大小,愿闻其约何如?

岐伯曰:主胜逆,客胜从,天之道也。

帝曰:反治何谓?

岐伯曰: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则同,其终则异,可使破积,可使溃坚,可负气和,可使必已。

岐伯曰:病反其本,得标之病,治反其本,得标之方。

少阴司天,客胜则鼽嚏,颈项强,肩背瞀热,头痛少气,发热,耳聋,目瞑,甚则肿血溢,疮疡咳喘;主胜则心热烦躁,甚则胁痛支满。

帝曰:善。炽热复,恶寒发热,有如疟状,或一日发,或间数日发,其故何也?

帝曰:请言其制。

太阳司天,客胜则胸中倒霉,出清涕,感寒则咳;主胜则喉嗌中鸣。

岐伯曰:胜至则复,无常数也。衰乃止耳。复已而胜,不复则害,此伤生也。

岐伯曰:两阳合明也。

帝曰:阳明何谓也?

少阳司天,客胜则丹胗外发,及为丹火票疮疡,呕逆喉痹,头痛嗌肿,耳聋血溢,内为;主胜则胸满咳仰息,甚而有血,手热。

帝曰:善。气调而得者何如?

岐伯曰:高低所主,随其攸利,正其味,则其要也,摆布同法。《大抵》曰:“少阳之主,先甘后咸;阳明之主,先辛后酸;太阳之主,先咸后苦;厥阴之主,先酸后辛;少阴之主,先甘后咸;太阴之主,先苦后甘。”佐以所利,资以所生,是谓得气。

帝曰:其抱病何如?

少阳在泉,客胜则腰腹痛而反恶寒,甚则下白溺白;主胜则热反上行而客于心,肉痛发热,格中而呕。少阴同候。

《大抵》曰:“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故曰:近者奇之,远者偶之,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味厚,缓则气味薄,适其至所,此之谓也。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者,食而过之,无越其轨制也。是故平气之道,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远而奇偶,制大其服也。大则数少,小则数多。多则九之,少则二之。奇之不去则偶之,是谓重方。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

岐伯曰:逆之从之,逆而从之,从而逆之,疏气令调,则其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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