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切斯特先生,我没有把这类运气强加给你,就像我本身不会把它当作我的运气一样。我们生来就是苦斗和忍耐的,你我都一样,就这么去做吧。我还没有忘记你,你就会先忘记我。”
我这么做了,罗切斯特先生察看着我的神采,看出我已经这么办了。他的肝火被激到了顶点。不管会产生甚么结果,他都得发作一会儿。他从房间一头走过来,抓住我胳膊,把我的腰紧紧抱住。他眼睛那么冒火,仿佛要把我吞下去似的。精神上,这时我无能为力,就像扔在炉子里的强风和烈火中的草根;精力上,我的心灵保持着平静,正因为如许,我对终究的安然很有掌控。幸亏灵魂有一个解释者――常常是位无认识的,却还是忠厚的解释者,那就是眼睛。我与他目光相对,一面瞪着他那副恶相,一面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他那么紧握着使我很痛,我因为过分用力而筋疲力尽了。
他走开了,一脸扎进了沙发。“啊,简!我的但愿,我的爱,我的生命!”他痛苦地脱口而出,随后响起了深沉而激烈的抽泣声。
这倒是真的。他说话时我的知己和明智都叛变了我,控告我同他对抗是犯法。二者仿佛像豪情一样大呼大嚷。豪情猖獗地叫唤着。“啊,同意吧!”它说,“想想他的痛苦,考虑考虑他的伤害――看看他一小我被丢下时的模样吧,记着他草率冒险的赋性,想一想伴随绝望而来的莽撞吧,安抚他,挽救他,爱他。奉告他你爱他,并且是属于他的。世上有谁来体贴你?你的所作所为会伤着谁呢?”
一个狂野的神采使他双眉直竖――那神采掠过他的脸庞。他站了起来,但又忍下了。我用手抓住椅背撑住本身,我颤抖,我惊骇,但我下定了决计。
“你分开我了?”
“那你不让步了?”
从恍恍忽惚的睡梦中醒来后我做出了答复。时候仍然还是夜间,但七月的夜很短,半夜过后不久,拂晓便要到来。“我如何动手该做的事情都不会嫌早的。”我想。我从床上爬起来,身上穿戴衣服,因为除了鞋子我甚么也没脱。我晓得该在抽屉的哪个角落找到内衣、一个挂件和一只戒指。在找寻这些东西时,我碰到了罗切斯特先生几天前硬要我收下的一串珍珠项链。我把它留在那儿,这不是我的,却属于那位已变幻的梦境中的新娘。我把其他的东西打进一个包裹里。我的钱包,包里另有二十先令(我的全数产业),我把它放进了口袋。我系好草帽,别上披肩,拿了包裹和那双不想穿上的拖鞋,悄悄地出了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