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到了甚么?你瞥见甚么了?”圣约翰问道。我甚么都没看到,但是我的确听到有一个声音在呼喊我的名字――“简!简!简!”随后就甚么都听不到了。
“他的确疯了!”她又叫唤起来,“我敢断言,以你的体质,到印度后必定活不过三个月。简,你不会去的,你没有承诺他吧,对吗?”
“是的。”
当我再次进入客堂的时候,我发明黛安娜早已鹄立在窗边。她看上去满怀苦衷。我走近她,因为她的个子比我高很多,以是她将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弯下腰看着我的脸。
“但愿我们是朋友。”他一边面无神采地说着,一边瞻仰着天空中缓缓升起的玉轮。在我走近他的时候,他就已经如许凝睇着它了。
他说最后几个字的时候,将手放到了我的头上,他的话很诚心,也很委宛。说真的,他看我的眼神并不是对待恋人的神情,而是一名牧师在呼唤迷途的羔羊。或者说得再好听些,就是一个保护神谛视着他所要庇护的灵魂。统统有才气的人,不管他们是否对其有豪情,是否狂热,是否真正地在寻求,抑或暴君,只如果诚心的,在征服和统治期间都有令人崇拜的时候。我崇拜圣约翰,能够用五体投地来描述,但成果是,恶感化力将我推到我久久躲避的那一点上。我很想停止同他斗争,很想遵循他的设法将本身流入他糊口的大海当中,哪怕将本身淹死。但是现在我被利诱住了,几近就像我遭到别的一小我所施加给我的猜疑一样,这两次我都变成了傻瓜。如果阿谁时候我作出了让步,那么我犯的就是原则上的弊端;此次如果我作出让步,那么我犯的就是判定上的失误。以是,现在我的心已经被时候平复,再回过甚来看那场危急时,我是如许以为的。但是在当时,我没成心识到本身的笨拙。
“没错,他的确是,并且是一个巨大的人。很可惜,他所寻求的目标太大,已经让他健忘了浅显人、小人物的感情需求。以是,像我如许的小人物还是离他远一点儿为好,免恰当他进门的时候把我踩倒。他来了,我得走了,黛安娜。”我看到他进了园子,便仓促上楼去了。
“你在哪儿啊?”我喊道。
“你现在能够作出决定了吗?”布羽士问道。这句话的语气是那么和顺,他一样和顺地把我拉向他。啊,和顺!它比刻毒、倔强的逼迫要有力很多!我能抵抗圣约翰的气愤,但面对他的驯良,我就像芦苇般和顺。但是有一点我是清楚的,如果我现在作出了让步,那么有一天我一样会对我之前的背叛而感到悔怨。因为他的赋性不会因为一个小时的寂静祷告而窜改,只是在短时候升华了罢了。
“关于这一点我之前也答复过了,因为你不爱我。如果现在答复这个题目,那么答案是,你乃至另有些恨我。如果我同你结婚,你会要了我的命,乃至现在就已经够要命的了。”
“你这句话是甚么意义?”
“没有需求解释,因为没用。总之,为此我耐久忍耐着痛苦,一向焦炙不安,我必然要通过某种体例解开谜团,不然我那里都不会去。”
“你曲解我的话了。”我立即抓住他的手说,“我不是成心要你难过或痛苦,真的,我不是成心的。”
晚餐时,我们不得不再次会面。他的表示同平常一样,但是我想他必然不会再同我说话了,也必然放弃了同我结婚的动机。但是接下来产生的两件事让我晓得,我这两点瞻望都是错的。他还同平常一样和我说话。看来,他已经借助神明的力量压抑了因我而起的气愤,并且已经谅解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