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年时读过乡学,后宣父去官归里,教诲后生,小人慕父德学,遂从学至今。”
里监门在塾室内瞥见了他们,从席上跳起,穿上鞋子,仓猝出来,趋拜相迎。――荀贞一身官衣,带青绀绶,配半通印,高头骏马,数人相从。这里监门虽不认得他,也知必是一个少贵吏员,拜倒在地,伏头说道:“小人养阴里监门,拜见朱紫。”
荀贞笑道:“我以美言赠你,你不成没有回报,以何报之?”
程偃是个地头蛇,熟门熟路,带着荀贞等不走大道,穿行巷子,颠末两三个里聚,来到一个里外。荀贞举目观瞧,见里门上挂一横匾,上写“养阴里”三字。
“律令”虽是面对全天下人而定下的行动标准,但“律令”本身不会法律,法律者人也。是人就有分歧,或宽仁、或严苛,“治狱有宽严”,即所谓“罪同而论议”。同一个罪过,所欲活就“附生议”,所欲陷就“予死比”。律令的比附解释分歧,传习便闪现分歧,遂有“章句”。
“噢?你学过《诗》?我且再考你一考,‘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出自何篇?是何意也?”
“为何?”
“小人时髦。”
“魏文侯时,西门豹为邺令。豹往到邺,会长老,问之民所痛苦。长老曰:‘苦为河伯娶妇,以故贫。’豹问其故,对曰:‘邺三老、廷掾常岁赋敛百姓,收取其钱得数百万,用其二三十万为河伯娶妇,与祝巫共分其他钱持归’”。
“律”和“令”虽并称“律令”,但并不不异,是两种分歧的法典。“律”是制止法,是对犯人的惩戒法,是科罚法典;“令”是号令法,是行政法,是非科罚法典。和“令”比拟,“律”的权威性更高,更绝对,稳定性也较好,不轻易变。
荀贞被高素拽着出了乡寺的门,笑道:“子绣,我现在还不能去你家。”
听得是本乡新任的有秩,那边监门又恭恭敬敬地拜了两拜,这才起家,低眉呵腰,说道:“前日谢君走时,令人传谕诸亭、各里,说君不日即来,命小人等拥慧相迎。本想着君还会再过几日才来,不料明天就到了!谢君离职,乡民如群羊失主,无不惶然,不知相从,在闻君将来后,方才神主渐定,尽皆翘足相待,盼君早至。今君来也,乡民之幸。”
《小杜律》是阳翟郭氏的家传。所谓“小杜”,是和“大杜”相辨别的。前汉武帝时杜周、杜延年父子前前任廷尉、御史大夫,皆明习法律,时人称杜周为大杜,杜延年为小杜。此父子二人皆有律学传世,杜周所传是《大杜律》,杜延年所传即《小杜律》。
也因受这民风的影响,颍阴荀氏虽是儒门,是以儒学传家的,但当年荀贞从荀衢读书时,也学过律法,读过《大杜律》、《小杜律》,虽谈不上精研,只是泛读,但对其也大略体味,当下随便举了个案例,让这里监门来按《小杜律》来阐发断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