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甲告他殴父,是否失实?他打了你么?”
“是。”
荀贞心道:“看来这年青人便是程三之子了,却又为何告状的不是程三,而是王甲?听这程三所说,王甲清楚与他有仇,他两个是方才打过一架的啊。怪哉怪哉。”定下心神,不疾不徐、和颜悦色地问道:“我且来问你,这年青人便是你的儿子么?”
荀贞也是一副难堪的模样,摸了摸帻巾,很无法地说道:“抢缣时没有人证,你们出门时也没人看到,这该让我如何判呢?”皱着眉毛想了会儿,说道,“罢了,罢了,遵循时价,一匹缣布值钱不过数百,你们为了这戋戋数百钱争论不休,让我滋扰,又是何必?如许吧,将这匹缣一分为二,你两人各拿一半,我再别的给你二人别离补上三百钱。如何?”
两汉有很多判例书,影响较大的约莫有两本,一本即《春秋决狱》,另一本是东汉的《法比都目》。《法比都目》共有九百六篇,是当时法定的判例堆积。
他将许仲和小任召到身前,表示他二人俯身,凑到他们耳边说了几句话。许仲和小任楞了一愣,随即点头应诺,回身拜别。――这只是一个小插曲,没人在乎。等许仲、小任分开后,荀贞问道:“你们有何状要告?”
程三之子惊骇骇怕,瘫软在地,喃喃说道:“小、小人,小、小人。”程三好歹比他年长,胆色壮些,还能不开口地叫道:“小人子冤枉、小人子冤枉。”
《春秋决狱》是前汉的书,董仲舒的名声固然很大,“经义科罪”的说法也早就流行两汉,但当世册本传播不易,不是搞律法这个专业的也不必然看过这本书。阿谁功曹书佐就没看过,他惊奇地说道:“《春秋决狱》里有近似的案例?……,时君连《春秋决狱》都看过么?公然博学。”
判例即表示将某一讯断作为审理同类案件的前例。
在我国早在周朝,就有效“判例”断案的事例。秦的律法中有“廷行事”一说,廷行事即判案成例。汉承秦制,在除了依法断案外,也有很多依“判例”断案的案例。西汉孝武帝时,“极刑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比”,就是故事、前例的意义,也即“判例”。
王甲插口说道:“甚么叫‘打是打了一下’?你这孝子明显是举着棍棒,朝你脑袋上狠狠地砸了一下!……,荀君,小人虽是野人,却也晓得,就连唾骂父母也是重罪,何况殴父?此等不孝子,有何颜面立於六合之间?请荀君快将他定罪!”
“你是说王甲拿刀刺你,你儿子本想打他,却不谨慎打住了你?”
三十四五的那人大声喊冤,叩首不止,叫道:“小人冤枉!小人冤枉!荀君,这匹缣布明显是小人妻在家织成,筹办拿去县市发卖的。方才路上,小人碰到了此人,他说想买下来,小人便给他旁观,万没想到在看过以后,他却俄然说此缣乃是他家统统!求君明断。”
“没人看到。”
“你两人携缣出门时,可有人看到?”
四十多岁的那人答道:“当时路上没有行人,只要我和他。没有人证。”
“如何?你不敢说了?在荀君面前,你敢扯谎扯谎话么?你奉告荀君,你头上这包是不是你儿子打的?”
程三嗫嗫嚅嚅,说道:“打是打了一下,……。”
“恰是。”
旁听的功曹佐史对时髦说道:“不料此案竟有此盘曲。……,时君,闻听你是乡父老宣公门下的高才弟子,学的是阳翟郭氏家法,必定精通法律,以你看来,此案该如何鉴定?”
程三之子从跪下来开端,一向没有说话,面色惨白,簌簌颤栗,能够是因为被“殴父”这个罪名吓着了。闻声荀贞扣问,他结结巴巴地答复说道:“小、小人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