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贞也是一副难堪的模样,摸了摸帻巾,很无法地说道:“抢缣时没有人证,你们出门时也没人看到,这该让我如何判呢?”皱着眉毛想了会儿,说道,“罢了,罢了,遵循时价,一匹缣布值钱不过数百,你们为了这戋戋数百钱争论不休,让我滋扰,又是何必?如许吧,将这匹缣一分为二,你两人各拿一半,我再别的给你二人别离补上三百钱。如何?”
“如何?你不敢说了?在荀君面前,你敢扯谎扯谎话么?你奉告荀君,你头上这包是不是你儿子打的?”
《春秋决狱》是前汉的书,董仲舒的名声固然很大,“经义科罪”的说法也早就流行两汉,但当世册本传播不易,不是搞律法这个专业的也不必然看过这本书。阿谁功曹书佐就没看过,他惊奇地说道:“《春秋决狱》里有近似的案例?……,时君连《春秋决狱》都看过么?公然博学。”
两人皆道:“小人妻日夜在家织布不辍,左邻右舍皆是人证。”
他将许仲和小任召到身前,表示他二人俯身,凑到他们耳边说了几句话。许仲和小任楞了一愣,随即点头应诺,回身拜别。――这只是一个小插曲,没人在乎。等许仲、小任分开后,荀贞问道:“你们有何状要告?”
荀贞问道:“你们都说这缣布是被对方抢走的,可有人证?”
“‘君子原心,赦而不诛’?”这个功曹书佐是标准的儒家后辈,对这句话非常附和,点头说道,“不错不错,正该如此!”心中想道,“县中有人说荀君刻薄好杀,任乡有秩不敷一月便尽灭第三氏,――他恐怕是不会同意君子原心的,也不知会不会将这程三之子赦而不诛?”
“本来如此!”
1,判例。
程三拉着他儿子,两人连连叩首。他接着说道:“小人之子一贯孝敬,又怎会殴我?明天他打我这一下,实非成心。我挨了一棍后,这王甲便大声大呼,说我儿子殴我,拉了我们去官寺告状。去官寺的路上,刚好见荀君正在此处审案,因不敢打搅,便相候在侧,等候至今。……,荀君,小人之子真的是因为失手才打住了我,求荀君开恩,宽恕他的罪恶。”
程三之子从跪下来开端,一向没有说话,面色惨白,簌簌颤栗,能够是因为被“殴父”这个罪名吓着了。闻声荀贞扣问,他结结巴巴地答复说道:“小、小人打了。”
判例即表示将某一讯断作为审理同类案件的前例。
时髦沉吟半晌,想起来了一件事,说道:“我记得前朝董仲舒所作的《春秋决狱》中有一案与此类似。”
四十多岁的此人跪在地上,俯身叩首,惶急地说道:“小人这眼是被王甲打的。……,荀君明见,小人之子没有殴父!”
在一个乡吏的带领下,功曹书佐和时髦两人於费亭田边找着了荀贞。
《春秋决狱》是一本判例书,总计有二百三十二事,通篇以“《春秋》之义”来判案科罪,将《春秋》大义当作司法裁判的指导思惟,也即“经义科罪”。和正统的法家比拟,二者的辨别在:法家完整遵循律法断案,而春秋决狱则主如果按照犯法人的动机来判案,也就是说:如果解缆点是好的,那么即便冒犯了律法也能够不予究查或减轻惩罚。
“没人看到。”
“‘殴父’所以是重罪,是因大逆不孝,六合不容。可这程三之子之以是打了他的父亲,却并非是因为不孝,恰好相反,反而是出於孝心,是为了救他的父亲。此案、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