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北宋时有人想出一个别例,处理边防军的粮草题目,就是让天下的贩子本身买粮食运到边疆,边防军的主管给他们开张收据,把粮草和运费的代价写在*上。贩子们再拿着*去盐场,盐场就卖给他们阿谁钱数的盐。如此贩子们无益可图,朝廷不消劳师动众,搞得百姓怨声载道,而边疆粮草自足。这个别例贩子是反对的,因为贩子要是以花掉很多的精力和时候,不如直接用钱买盐好,以是在贩子的影响下,这个别例并没有对峙多久,偶然实施偶然拔除。
“以上便是青苗法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弊端,在朝所讳言也。而反对者则因这些弊端,通盘否定青苗法,不知只要平心论政,对症下药,青苗法亦能够转而为良法。”
“噢,卿有何良策?”赵顼眼睛都亮了一亮。
厥后中书又制《提举青苗法问事条例》、《钱庄法》,皆石越所建议也。此亦后代所谓“民法”之始。当时石越以一同进士落第,出入禁中侍读,以天子特诏出入中书省与诸相参议,世觉得荣。而事毕以后,便辞爵赏,退于白水潭朝夕讲学,环球尤高之。其于中书之时,凡安石等人厉声辩论,久决不下,或事有不协者,越皆能安闲言之,从无恶言大声,仅以实际事,不及别的。冯京退而谓私家云,越有宰相之度也,惜其字甚丑,非常诸大臣所笑。
“皇上贤明,民气便是国本,获咎百姓,就是摆荡国本。”石越对此绝对同意。
“皇上健忘了昔日朝廷给边疆守军运粮的事了吗?”石越浅笑道。
“但是如卿所说的,若真是瞽者摸象,那么究竟有多少个处所百姓受青苗法之扰,又有多少刁猾之吏从中肇事扰乱百姓?朕为天子,亦不能不问。唐太宗所谓民为水,君为舟,民意民气,实在不成轻视的。”赵顼对民意,是一贯很正视的。
……
“臣觉得青苗法之失,主如果在于强行逼迫百姓认购,而有些官吏为了多征青苗钱,做为本身的政绩,便不吝扰民,中产之家能够不需求青苗钱,他们也逼迫百姓借,让百姓背上了利钱的承担,乃至让都会里的百姓认购青苗钱;而反对的官吏,见地不广,不知青苗法实施恰当对百姓的好处,却又用心甚么也不做,导致新法不能很好的推行。青苗法的企图,由此全毁掉了……”
“不由官府主持其事?”赵顼听到这匪夷所思的建议,几近觉得石越疯掉了。
“卿言极是。”
“如此,则青苗法之害可无,而青苗法之利可存。此谓之借鸡生蛋之计。”
十一月,上御崇政殿,以众议久不能决,颇怒。安石、冯京免冠谢。时开封府判官、祠部郎中赵瞻因出使契丹而得入见,上问以青苗法事,赵瞻因言:“旧法实不便,石越之法甚善。”上颇然之。安石亦终谓不能以私心而坏国事,遂主石越之议。既决,中书议曰:“石越诸法皆可行,其青苗法改进之议,可先于京东西路、两浙路、河北东路试行,其他各路,青苗法息减为一分,禁强行抑配,听民志愿。三年有成,推行天下。农夫互济合作社颁行天下,着各州县长官履行。”制曰“可”。其以三路试行者,用安石子天章阁侍讲王雱之谋也。王雱私谓安石云,大名府、应天府、杭州皆旧党名臣所领,其履行新法多不力,以之行石法,若有利,则二虎相争,皇上可知彼辈不敷恃,若得利,吾辈老成谋国之功。况亦于国无益,于新法有害。盖安石一党,虽与旧党、石越相攻伐,然其心亦忘我,颇以国事为念,故石越之法得行。
《熙宁年间诸事纪事本末》卷第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