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宁三年冬十月,同进士落第、白水潭山长石越入对,言青苗法利弊与改进之议,上善之。退而作《青苗法改进条例及请行农夫互济合作社札子》,上读之嘉叹很久,谓之“天下奇材”。下中书,有诏宰相、枢密院、三司使、翰林学士、御史议行。时安石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冯京为参知政事,议事旬日,众议纷繁而不能决。安礼、安国力劝安石许之,曰“此亦变法,朝廷无益而有害,又可杜旧党之口”如此,安石久不能决,盖自谓此法于彼所立之法很有更张,而心实善之。曾布又劝其行之,吕惠卿时守丧,书至,力劝安石沮之。
“卿言甚善,卿可将此事写成札子呈上,朕当下中书议行此二法。”赵顼真是可贵的奋发,这个石越,的确不是凡品。
“卿言极是。”
“石卿,上回在集英殿议青苗法,你说朝中大臣都是瞽者摸象,究竟是测度之辞,还是实有其事?”赵顼对石越说话,老是显得很平和,能够这也是一种缘份。
“又能够依新法循例,以数十提举分行天下,监督诸钱庄不得进步利钱,专门措置钱庄与百姓之间的胶葛。为防诸提举从中侵害百姓,可仿汉武帝时刺史七条问事之例,由朝廷制定《提举青苗法》,提举司只能够依法问事,若所问超出权柄所管,或者借机侵削乡里,处所官竟可当场锁拿,报朝廷以闻……”
“以上便是青苗法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弊端,在朝所讳言也。而反对者则因这些弊端,通盘否定青苗法,不知只要平心论政,对症下药,青苗法亦能够转而为良法。”
……
赵顼闻言一怔,恍然大悟:“本来如此!”
“朕也始终觉得卿言有理。然王安石忠贞无能,必不欺朕,且青苗法于国很无益,岁入能增4、五百万贯,有人等闲要废青苗法,也是出于成见,朕终不能因为一些没出处的来由而拔除青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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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说并非测度之辞,是因为阿谁结论是臣根据各种环境推论出来的,并非妄言空谈;臣说并非实有其事,是因为臣毕竟并不是处所官吏,并且于天下各处所之事,所知始终有限,以是也难说是实事。”
赵顼听到石越侃侃而谈,一条条列举青苗法的弊端,听到惨淡变容,叹道:“若青苗法真是如此,实扰民之法矣。平心而论,各种奸滑之事,实不能免。卿又有何良策能够除此弊政?”
据桑安国遗稿《白水潭纪闻》,当时石越幕府中有李丁文者,亦颇预其事。中书久议未决之时,李丁文劝石越速见王安礼与曾布,盼二子为助,又劝以书报安石,言安石实有公忠之心,能够言辞动之。越拜见安礼与布,而终未以书报安石。桑氏与沈括帮手石越主持白水潭学院事,凡石越之谋,颇预之。彼言非虚也。故后代颇疑石越于此时已与安石分歧也。
赵顼有几分不解,皱着眉头问道:“这话如何说?”
“古者所谓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只要皇上广开言路,何忧不能明察秋毫之微,万里之远?”
石法行于世仅二年,三路皆言甚便,遂逐次行之天下。天下钱庄之盛,起于此时矣。十年以后,每县皆有钱庄,农夫颇得其利。厥后逐次亦有商贾乞贷生利,钱庄储备不敷,商报酬投机,熙宁十年间,成都、杭州唐氏钱庄及京师桑记钱庄向于钱庄存钱者发放利钱,厥后纷繁效尤。今之学者竟不能知熙宁十年之前,凡于钱庄存钱,不但未能无益钱,反需付保管金。此亦熙宁年间事之要者,兹附记于斯。而国子监及诸学院为此开管帐之课,财务审计,统计报表之风,究其源,亦起于石越之改进青苗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