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宋1 > 第四节 集英殿风波 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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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贤明,民气便是国本,获咎百姓,就是摆荡国本。”石越对此绝对同意。

石越笑道:“实在此法非臣所创,朝廷早已用过。”

“皇上说的是,王丞相的确是个忠臣,此事天下皆知。”石越对这一点倒没有贰言,实际上天子说的全数在理。

赵顼有几分不解,皱着眉头问道:“这话如何说?”

开封城外西南,比往年分歧的是,这里多了一条平整的大道连通着南面的戴楼门和西面的新郑门之前的官道,这条平整的大道,其宽能够包容两辆马车平行,是大宋第一条水泥大道。固然不及御街那样一块块的青砖铺成,几近光可鉴人,也不及官道平整,但是破钞的人力物力都要少得太多,并且下雨天没有官道不免有的一些泥泞。

赵顼愁闷了好久,俄然之间听到如许的良策,顿时笑逐颜开,赞道:“石卿真是奇才也。”

“再次一等的弊端,则是奸吏借端鱼肉乡民。明显朝廷定二分利,他们收三分乃至六分,本身从中贪污投机。又有一等弊端,则是官吏恐怕在期限内收不回青苗钱,不等农夫到收成的季候,便催令农夫还钱,此时农夫如何有钱还?官吏如狼似虎,又不敢不还,只好典当产业,青苗法由便民反而变成害民……”

“此真良法也!”赵顼叹道,“然恐愚夫愚妇不能行。”

赵顼闻言一怔,恍然大悟:“本来如此!”

“皇上健忘了昔日朝廷给边疆守军运粮的事了吗?”石越浅笑道。

“是啊,百姓不成获咎,民气不成失。但是又有甚么体例能够让朕能明察千里以外呢?”天子仿佛在自言自语,仿佛又在问石越。

“朕也始终觉得卿言有理。然王安石忠贞无能,必不欺朕,且青苗法于国很无益,岁入能增4、五百万贯,有人等闲要废青苗法,也是出于成见,朕终不能因为一些没出处的来由而拔除青苗法。”

“如此,则青苗法之害可无,而青苗法之利可存。此谓之借鸡生蛋之计。”

这一天风雪交集,恰是熙宁三年的十仲春,一年最冷的日子。一个浓眉大眼的年青人,蓑衣斗笠之下身着红色长袍,腰佩一柄大理弯刀,骑着一匹白马,正缓缓在这条水泥道上行走。

“卿于此可有良策?”赵顼俯身问道。

石越本是当代人,深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和李丁文议论时更是受此事开导,便由此想出来一个别例,处理青苗法的题目。为了制止贩子们有别的设法,他更建言,能够强令天下钱庄,若想合法运营,就必须接管借出青苗钱的停业。实在他底子不需求逼迫,凡无益可图之事,贩子没有不做的。

《熙宁年间诸事纪事本末》卷第十二:

石法行于世仅二年,三路皆言甚便,遂逐次行之天下。天下钱庄之盛,起于此时矣。十年以后,每县皆有钱庄,农夫颇得其利。厥后逐次亦有商贾乞贷生利,钱庄储备不敷,商报酬投机,熙宁十年间,成都、杭州唐氏钱庄及京师桑记钱庄向于钱庄存钱者发放利钱,厥后纷繁效尤。今之学者竟不能知熙宁十年之前,凡于钱庄存钱,不但未能无益钱,反需付保管金。此亦熙宁年间事之要者,兹附记于斯。而国子监及诸学院为此开管帐之课,财务审计,统计报表之风,究其源,亦起于石越之改进青苗法矣。

十一月,上御崇政殿,以众议久不能决,颇怒。安石、冯京免冠谢。时开封府判官、祠部郎中赵瞻因出使契丹而得入见,上问以青苗法事,赵瞻因言:“旧法实不便,石越之法甚善。”上颇然之。安石亦终谓不能以私心而坏国事,遂主石越之议。既决,中书议曰:“石越诸法皆可行,其青苗法改进之议,可先于京东西路、两浙路、河北东路试行,其他各路,青苗法息减为一分,禁强行抑配,听民志愿。三年有成,推行天下。农夫互济合作社颁行天下,着各州县长官履行。”制曰“可”。其以三路试行者,用安石子天章阁侍讲王雱之谋也。王雱私谓安石云,大名府、应天府、杭州皆旧党名臣所领,其履行新法多不力,以之行石法,若有利,则二虎相争,皇上可知彼辈不敷恃,若得利,吾辈老成谋国之功。况亦于国无益,于新法有害。盖安石一党,虽与旧党、石越相攻伐,然其心亦忘我,颇以国事为念,故石越之法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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