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贤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说(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日燧人氏。”
接下来从钻木起火,到敲击燧石起火,这个部落完整的把握了火,他们能够随时吃到烧熟的东西,能够用火驱除酷寒,能够用火带来光亮,能够用火抵抗野兽,人类今后结束了茹毛饮血的期间,初创了文明的新纪元。而第一个发明火的人则忘我的在各处搭台报告,奉告人们火的首要性、制作体例及利用体例。如此一段时候以后天下人都学会了用火,阿谁忘我并且巨大的发明者也获得了应有的尊敬和职位。
伴着火的利用和推行,燧人氏逐步代替了发明巢居的有巢氏,成为了汗青的配角,一个初期不完美的政权体系便呈现了。今后的一段日子,没有任何干于燧人氏记录,没人晓得他们在干些甚么,一向到了将近万年以后,聪明的燧人氏才又一次的呈现在了我们的面前。
很难用说话描述,远前人第一次咀嚼熟肉的滋味是多么的美好。懒人吃了一口、两口、三口直至吃掉了全数,满足感、美感、快感充满着懒人的神经。他镇静的跑回了部族,描画起本身奇妙的经历,但可惜没有人情愿信赖他,也不想信赖他。别的勤奋的人们,在听过以后,笑笑,便又去打猎了,对于他们来讲没偶然候去做懒人那样无聊的事情。懒人很失落,随后的一段时候他尽力的去寻觅别的烧焦的植物尸身来证明本身,可六合是那么的大,偶合又不会总产生,懒人始终没有获得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