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王英至丹杨,他杀。诏以诸侯礼葬于泾。封燕广为折奸侯。是时,穷治楚狱,遂至累年。其辞语相连,自京师亲戚、诸侯、州郡豪桀及考案吏,阿附坐死、徙者以千数,而系狱者尚数千人。
永平十年丁卯,公元六七年春,仲春,广陵思王荆他杀,国除。
陵乡侯梁松坐怨望、县飞书诽谤,下狱死。初,上为太子,太中大夫郑兴子众以通经着名,太子及山阳王荆因梁松以缣帛请之,众曰:“太子储君,无交际之义。汉有旧防,蕃王不宜私通来宾。”松曰:“父老意,不成逆。”众曰:“犯禁触罪,不如守正而死。”遂不往。及松败,来宾多坐之,唯众不染于辞。
永平七年甲子,公元六四年春,正月,癸卯,皇太后阴氏崩。仲春,庚申,葬光烈皇后。
三月,辛卯,以太尉虞延为司徒,卫尉赵熹行太尉事。
冬,十月,上行幸鲁;十仲春,还幸阳城;壬午,还宫。
以东海相宋均为尚书令。初,均为九江太守,五日一听事,悉省掾、史,闭督邮府内,属县无事,百姓安业。九江旧多虎暴,常募设槛阱,而犹多伤害。均下记属县曰:“夫江、淮之有猛兽,犹北土之有鸡豚也,今为民害,咎在残吏,而劳勤张捕,非忧恤之本也。其务退奸贪,思进忠善,可一去槛阱,除削课制。”厥后无复虎患。帝闻均名,故任以枢机。均谓人曰:“国度喜文法、廉吏,觉得足止奸也;然文吏习为欺谩,而廉吏清在一己,无益百姓逃亡、盗贼为害也。均欲叩首争之,时未可改也,久将自苦之,乃可言耳!”未及言,会迁司隶校尉。后上闻其言,追善之。
秋,郡国十四大水。
丙子,募极刑系囚诣度辽营;有罪逃亡者,令赎罪各有差。楚王英奉黄缣、白纨诣国相曰:“托在藩辅,过恶积累,欢乐大恩,馈送缣帛,以赎愆罪。”国相以闻。诏报曰:“楚王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图之仁祠,洁齐三月,与神为誓,何嫌何疑,当有悔吝!其还赎,以助伊蒲塞、桑门之盛馔。”初,帝闻西域有神,其名曰佛,因遣使之天竺求其道,得其书及沙门以来。其书大略以虚有为宗,贵慈悲不杀;觉得人死,精力不灭,随复受形;生时所积德恶,皆有报应,故所贵修练精力,乃至为佛;善为宏阔胜大之言以劝诱愚俗。精于其道者,号曰沙门。因而中国始传其术,图其形像,而王公朱紫,独楚王英最早好之。
永平十三年庚午,公元七零年夏,四月,汴渠成;河、汴分流,复其旧迹。辛乙,帝行幸荥阳,巡行河渠,遂渡河,登太行,幸上党;壬寅,还宫。
颜忠、王平辞引隧乡侯耿建、朗陵侯臧信、护泽侯邓鲤、曲成侯刘建。建等辞何尝与忠、平相见。是时,上怒甚,吏皆惶恐,诸所连及,率统统堕入,无敢以情恕者。侍御史寒朗心伤其冤,试以建等物色,独问忠、平,而二人错愕不能对。朗知其诈,乃上言:“建等无奸,专为忠、平所诬;疑天下无辜,类多如此。”帝曰:“即如是,忠、平何故引之?”对曰:“忠、平自知所犯不道,故多有虚引,冀以自明。”帝曰:“即如是,何不早奏?”对曰:“臣恐海内别有发其奸者。”帝怒曰:“吏持两端!”促提下捶之。摆布方引去,朗曰:“愿一言而死。”帝曰:“谁与共为章?”对曰:“臣独作之。”上曰:“何故不与三府议?”对曰:“臣自知当必族灭,不敢多净化人。”上曰:“何故族灭?”对曰:“臣考事一年,不能穷尽奸状,反为罪人讼冤,故知当族灭,然臣以是言者,诚冀陛下一憬悟罢了。臣见考囚在事者,咸共言妖恶大故,臣子所宜同疾,今出之不如入之,可无后责。是以考连续十,考十连百。又公卿朝会,陛下问以得失,皆长跪言:‘旧制,大罪祸及九族;陛下大恩,裁止于身,天下幸甚!’及其归舍,口虽不言而仰屋窃叹,莫不知其多冤,无敢悟陛下言者。臣今所陈,诚死无悔!”帝意解,诏遣朗出。后二日,车驾自幸洛阳狱录囚徒,理出千馀人。时天旱,即大雨。马后亦以楚狱多滥,乘间为帝言之,帝恻然感悟,夜起彷徨,由是多所降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