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治通鉴 > 第110章 (1)

我的书架

陵乡侯梁松坐怨望、县飞书诽谤,下狱死。初,上为太子,太中大夫郑兴子众以通经着名,太子及山阳王荆因梁松以缣帛请之,众曰:“太子储君,无交际之义。汉有旧防,蕃王不宜私通来宾。”松曰:“父老意,不成逆。”众曰:“犯禁触罪,不如守正而死。”遂不往。及松败,来宾多坐之,唯众不染于辞。

汉纪三十七(起重光作噩,尽旃蒙大渊献,凡十五年)

颜忠、王平辞引隧乡侯耿建、朗陵侯臧信、护泽侯邓鲤、曲成侯刘建。建等辞何尝与忠、平相见。是时,上怒甚,吏皆惶恐,诸所连及,率统统堕入,无敢以情恕者。侍御史寒朗心伤其冤,试以建等物色,独问忠、平,而二人错愕不能对。朗知其诈,乃上言:“建等无奸,专为忠、平所诬;疑天下无辜,类多如此。”帝曰:“即如是,忠、平何故引之?”对曰:“忠、平自知所犯不道,故多有虚引,冀以自明。”帝曰:“即如是,何不早奏?”对曰:“臣恐海内别有发其奸者。”帝怒曰:“吏持两端!”促提下捶之。摆布方引去,朗曰:“愿一言而死。”帝曰:“谁与共为章?”对曰:“臣独作之。”上曰:“何故不与三府议?”对曰:“臣自知当必族灭,不敢多净化人。”上曰:“何故族灭?”对曰:“臣考事一年,不能穷尽奸状,反为罪人讼冤,故知当族灭,然臣以是言者,诚冀陛下一憬悟罢了。臣见考囚在事者,咸共言妖恶大故,臣子所宜同疾,今出之不如入之,可无后责。是以考连续十,考十连百。又公卿朝会,陛下问以得失,皆长跪言:‘旧制,大罪祸及九族;陛下大恩,裁止于身,天下幸甚!’及其归舍,口虽不言而仰屋窃叹,莫不知其多冤,无敢悟陛下言者。臣今所陈,诚死无悔!”帝意解,诏遣朗出。后二日,车驾自幸洛阳狱录囚徒,理出千馀人。时天旱,即大雨。马后亦以楚狱多滥,乘间为帝言之,帝恻然感悟,夜起彷徨,由是多所降宥。

永平十四年辛未,公元七一年春,三月,甲戌,延他杀。以太常周泽行司徒事;顷之,复为太常。夏,四月,丁巳,以巨鹿太守南阳邢穆为司徒。

初,樊鯈弟鲔为其子赏求楚王英女,鯈闻而止之曰:“建武中,吾家并受荣宠,一宗五侯。时特进一言,女能够配王,男能够尚主;但以贵宠过盛,即为祸害,故不为也,且尔一子,何如弃之于楚乎!”鲔不从。及楚事觉,鯈已卒,上回想鯈谨恪,故其诸子皆得不坐。

是时,天下安平,人无徭役,岁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

秋,玄月,戊寅,千乘哀王建薨,无子,国除。

显宗孝明天子下

广陵王荆复呼相工谓曰:“我貌类先帝,先帝三十得天下,我今亦三十,可起兵未?”相者诣吏告之,荆惶恐,自系狱,帝加恩,不考极其事,诏不得臣属吏民,唯食租仍旧,使相、中尉谨宿卫之。荆又使巫祭奠、祝诅。诏长水校尉樊鯈等杂治其狱,事竟,奏请诛刑。帝怒曰:“诸卿以我弟故,欲诛之。即我子,卿等敢尔邪?”鯈对曰:“天下者高帝天下,非陛下之天下也。《春秋》之义,君亲无将,将而必诛。臣等以荆属托母弟,陛下留圣心,加怜悯,故敢请耳;如令陛下子,臣等专诛罢了。”帝感喟善之。鯈,宏之子也。

帝崇尚儒学,自皇太子、诸贵爵及大臣后辈、功臣子孙,莫不受经。又为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诸子立学于南宫,号“四姓小侯”。置《五经》师,搜选高能以授其业。自期门、羽林之士,悉令通《孝经》章句。匈奴亦遣子退学。

推荐阅读: 重回1987     医路逍遥     武道巅峰     绝剑与幽灵子弹     八零宠婚:高能田妻,求抱抱     NBA超巨崛起     亡灵记忆     炼凡纪     月落钗头     [韩娱YG]黑莲花     文坛崛起     阴阳门之崛起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