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大旱,诏:“州郡境内,神无大小,悉洒扫致祷;俟歉收,各以其秩祭之。”因而群祀之废者皆复其旧。
前庐陵内史周郎,言事切直,上衔之。使有司奏郎居丁忧不如礼,传送宁州,于道杀之。朗之行也,侍中蔡兴宗方在直,请与朗别;坐白衣领职。
擢梁旷为后将军,赠刘琨之给事黄门侍郎。
初,晋人筑南郊坛于巳位,尚书右丞徐爰觉得非礼。诏徙于牛头山西,直宫城之午位。及废帝即位,以旧地为吉,复还故处。帝又命尚书左丞荀万秋造五路,依金根车,加羽葆盖。
魏散骑侍郎冯阐来聘。
秋,七月,遣使如魏。
诞奉表投之城外曰:“陛下信誉谗言,遂令知名小人来相掩袭;不任枉酷,即加诛翦。雀鼠贪生,仰违诏敕。今亲勒部曲,镇抜徐、兖。先经何福,同生皇家?今有何愆,便成胡、越?陵锋奋戈,万没岂顾;荡定之期,冀在朝夕。”又曰:“陛下宫帷之丑,岂可三缄!”上大怒,凡诞摆布、腹心、同籍、期亲在建康者并诛之,死者以千数,或有家人已死,方自城内出走者。
夏,四月,魏太后常氏殂。蒲月,癸丑,魏葬昭太后于鸣鸡山。
十一月,魏散骑侍郎卢度世等来聘。
壬午,魏主如河西。
蔡兴宗奉旨慰劳广陵。兴宗与范义素善,收敛其尸,送丧归豫章。上谓曰:“卿何敢故触王宪?”兴宗抗言对曰:“陛下他杀贼,臣自葬故交,何不成之有!”上有惭色。
仲春,魏卫将军乐安王良讨河西叛胡。
上畋游无度,尝出,夜还,敕开门。侍中谢庄居守,以棨信或虚,执不奉旨,须墨敕乃开。上后因燕饮,安闲曰:“卿欲效郅君章邪?”对曰:“臣闻王者祭奠、畋游,出入有节。今陛下晨往宵归,臣恐不逞之徒,妄生矫诈。是以伏须神笔,乃敢开门耳。”
诏贬诞姓留氏,广陵城中士民,无大小悉命杀之。沈庆之请自五尺以下全之,其馀男人皆死,女子觉得军赏;犹杀三千馀口。长水校尉宗越临决,皆先刳肠抉眼,或笞面鞭腹,苦酒灌创,然后斩之,越对之,欣欣如有所得。上聚其首于石头南岸为京观,侍中沈怀文谏,不听。初,诞自知将败,使黄门吕昙济与摆布素所信者将世子景粹匿于官方,谓曰:“事若不济,思相全脱;如其不免,可深埋之。”各分以金宝赍送。既出门,并散走;唯昙济不去,携负景粹十馀日,捕得,斩之。
丙半夜,休茂与伯超等帅夹毂队,杀典签杨庆于城中,出金城,杀深之及典签戴双;征集兵众,建牙驰檄,使佐吏上己为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加黄钺。侍读博士荀诜谏,休茂杀之。伯超兼任军政,生杀在己,休茂摆布曹万期挺身斫休茂,不克而死。
八月,庚戌,魏主如云中;壬戌,还平城。
玄月,壬辰,筑上林苑于玄武湖北。
司州刺史刘季之,诞故将也,素与都督宗悫有隙,闻诞反,恐为悫所害,委官,间道自归朝廷。至盱眙,盱眙太守郑瑗疑季之与诞同谋,邀杀之。
辛未,大赦。
丙子,以丹阳尹刘秀之为尚书右仆射。
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年十七,司马新野庾深之行府事。休茂性急,欲自专处决,深之及主帅每禁之,常怀仇恨。摆布张伯超有宠,多罪过,主帅屡责之。伯超惧,说休茂曰:“主帅密疏官不对,欲以启闻,如此恐无好。”。休茂曰:“为之何如?”伯超曰:“唯有杀行事及主帅,举兵侵占。此去都数千里,纵大事不成,不失入虏中为王。”休茂从之。
丙戌,尚书左仆射褚湛之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