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功,文远之孙也,名弘敏,以字行。初为蒲州司法,以宽为治,不施敲朴,吏相约有犯徐司法杖者,众共斥之。迨官满,不杖一人,职事亦修。累迁司刑丞,苛吏所诬构者,有功皆为直之,前后所活数十百家。尝廷争狱事,太后厉色诘之,摆布为颤栗,有功神采不挠,争之弥切。太后虽好杀,知有功朴重,甚敬惮之。景俭,武邑人也。
天授元年庚寅,公元六九零年十一月,庚辰朔,日南至。太后享万象神宫,赦天下。始用周正,改永昌元年十一月为载初元年正月,以十仲春为腊月,夏正月为一月。以周、汉以后为二王后,舜、禹、成汤以后为三恪,周、隋之嗣同各国。
腊月,辛未,以僧怀义为右卫大将军,赐爵鄂国公。
凤阁侍郎河东宗秦客,改革“天”“地”等十二字以献,丁亥,行之。太后自名“曌”,改诏曰制。秦客,太后从父姊之子也。
乙未,秋官尚书太原张楚金、陕州刺史郭正1、凤阁侍郎元万顷、洛阳令魏元忠,并免死流岭南。楚金等皆为敬直所引,云与敬业通谋。临刑,太后使凤阁舍人王隐客驰骑传声赦之。声达于市,当刑者皆喜跃喝彩,宛转不已;元忠独安坐自如,或使之起,元忠曰:“真假未知。”隐客至,又使起,元忠曰:“俟宣敕已。”既宣敕,乃徐起,跳舞再拜,竟无忧喜之色。是日,阴云四塞,既释楚金等,气候晴霁。
己未,杀宗室鄂州刺史嗣郑王璥等六人。庚申,嗣滕王修琦等六人免死,流岭南。
初,高宗之世,周兴以河阳令召见,上欲加擢用,或奏以非清流,罢之。兴不知,数于明堂俟命。诸相皆无言,地官尚书、检校纳言魏玄同,时同平章事,谓之曰:“周明府可去矣。”兴觉得玄同沮己,衔之。玄同素与裴炎善,时人以其终始不渝,谓之耐久朋。周兴奏诬玄同言:“太后老矣,不若奉嗣君为耐久。”太后怒,闰月,甲午,赐死于家。监刑御史房济谓玄同曰:“丈人何不告发,冀得召见,能够自直!”玄同叹曰:“人杀鬼杀,亦复何殊,岂能作告发人邪!”乃就死。又杀夏官侍郎崔詧于隐处。自馀表里大臣坐死及流贬甚众。
丁卯,地官尚书王本立薨。
丁卯,春官尚书范履冰、凤阁侍郎邢文伟并同平章事。
夏,四月,甲辰,杀辰州别驾汝南王炜、连州别驾鄱阳公謓等宗室十二人,徙其家于巂州。炜,惲之子;謓,元庆之子也。
己酉,杀天官侍郎蓝田邓玄挺。玄挺女为謓妻,又与炜善。謓谋迎中宗于庐陵,以问玄挺,炜又尝谓玄挺曰:“欲为急计,何如?”玄挺皆不该。故坐知反不告,同诛。
三月,丁亥,特进、同凤阁鸾台三品苏良嗣薨。
太后欲以承平公主妻其伯父士让之孙攸暨,攸暨时为右卫中郎将,太后潜令人杀其妻而妻之。公主方额广颐,多机谋,太后觉得类己,宠嬖特厚,常与密议天下事。旧制,食邑,诸王不过千户,公主不过三百五十户;承平食邑独累加至三千户。
司刑丞荥阳李日知亦尚平恕。少卿胡元礼欲杀一囚,日知觉得不成,来去数日,元礼怒曰:“元礼不离刑曹,此囚终偶然理!”日知曰:“日知不离刑曹,此囚终无死法!”竟以两状列上,日知果直。东魏国寺僧法明等撰《大云经》四卷,表上之,言太后乃弥勒佛下生,当代唐为阎浮提主;制颁于天下。
醴泉人侯思止,始以卖饼为业,后事游击将军高元礼为仆,素诡谲恶棍。恒州刺史裴贞杖一判司,判司使思止告贞与舒王元名谋反,秋,七月,辛巳,元名坐废,徙和州,壬午,杀其子豫章王亶;贞亦族灭。擢思止为游击将军。时告发者常常得五品,思止求为御史,太后曰:“卿不识字,岂堪御史!”对曰:“獬豸何尝识字?但能触邪耳。”太后悦,即觉得朝散大夫、侍御史。他日,太后以先所籍没宅赐之,思止不受,曰:“臣恶反逆之人,不肯居其宅。”太后益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