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丑,以李峤同凤阁鸾台三品。峤自请解内史。
太后幸兴泰宫。
丁未,毁三阳宫,以其材作兴泰宫于万安山。二宫皆武三思建议为之,请太后每岁临幸,功费甚广,百姓苦之。左拾遗卢藏用上疏,觉得:“摆布近臣多以顺意为忠,朝廷具僚皆以犯忤为戒,致陛下不知百姓赋闲,伤陛下之仁。陛下诚能以劳报酬辞,发制罢之,则天下皆知陛下苦己而爱人也。”不从。藏用,承庆之弟孙也。
甲午,太后还宫。
壬午,以相王府长史姚元崇兼知夏官尚书、同凤阁鸾台三品。
乙未,司礼少卿张同休、汴州刺史张昌期、尚方少监张昌仪皆坐赃下狱,命摆布台共鞫之;丙申,敕,张易之、张昌宗作威作福,亦命同鞫。辛丑,司刑正贾敬言奏:“张昌宗强市人田,应征铜二十斤。”制“可”。乙巳,御史大夫李承嘉、中丞桓彦范奏:“张同休兄弟赃共四千馀缗,张昌宗法应免官。”昌宗奏:“臣有功于国,所犯不至免官。”太后问诸宰相:“昌宗有功乎?”杨再思曰:“昌宗合神丹,圣躬服之有验,此莫大之功。”太后悦,赦昌宗罪,复其官。左补阙戴令言作《两脚狐赋》,以讥再思,再思出令言为长社令。
召凤阁侍郎、同平章事、检校汴州刺史韦嗣立赴兴泰宫。
殿中侍御史景城王晙复奏申理元忠,宋瓃谓之曰:“魏公幸已得全,今子复冒威怒,得无狼狈乎!”晙曰:“魏公以忠开罪,晙为义所激,颠沛无恨。”瓃叹曰:“瓃不能申魏公之枉,深负朝廷矣!”
夏官侍郎、同凤阁鸾台三品李迥秀颇受贿赂,监察御史马怀素劾奏之。仲春,癸亥,迥秀贬庐州刺史。
壬申,正谏大夫、同平章事朱敬则以老疾致仕。敬则为相,以用报酬先,自馀细务不之视。